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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辅警工作职责是什么?

24小时热点咨询 24小时热点咨询 发表于2024-08-23 02:00:33

  2024年7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工作职责

  第十条 辅警按照公安机关的安排,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超越权限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第十一条 文职辅警依法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

  勤务辅警依法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第十二条 文职辅警可以协助人民警察从事下列警务辅助工作:

  (一)窗口服务、证件办理、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计算机网络维护、通讯保障、数据分析、软件研发、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现场勘查、检验鉴定、安全监测、心理咨询、医疗、翻译等技术支持工作;

  (三)除武器和警械外的警用装备的保管和维护保养等警务保障工作;

  (四)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由文职辅警协助开展的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第十三条 勤务辅警可以协助人民警察从事下列执法工作:

  (一)盘查、监控、堵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二)治安检查,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三)执行交通管制和交通安全检查,疏导交通,劝阻和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四)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五)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

  (六)办案场所和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

  (七)特种行业、出入境、边防检查等相关管理和服务;

  (八)行政案件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案件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

  (九)社区治理工作;

  (十)突发事件处置;

  (十一)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其他执法工作。

  辅警不得单独执法或者以个人名义执法。

  公安机关安排人民警察带领辅警开展第一款所列工作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人民警察人数的要求。

  第十四条 勤务辅警可以协助人民警察从事下列警务辅助工作:

  (一)交通安全、社会治安防范、禁毒等宣传教育;

  (二)值班值守,治安巡逻,安全巡查;

  (三)维持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救助受伤受困人员;

  (四)开展110接处警相关工作;

  (五)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第十五条 辅警不得从事下列工作:

  (一)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

  (二)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

  (三)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四)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五)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六)审核案件;

  (七)保管武器、警械;

  (八)国家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 辅警履行职责期间可以按照规定驾驶警用车辆等警用交通工具,可以依法操控警用机器人、无人机等警用智能设备。

  辅警不得配备或者使用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