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灵活人员公积金政策什么时候实施?
《无锡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本办法施行之日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办法”发布前,已设立的自由职业者账户管理及缴存方式按原规定执行。
具体详情
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人员,可通过“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归集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通过“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或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无锡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委托扣款协议》,委托公积金中心及银行通过按月扣缴的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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