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
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配偶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
转贷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
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
原商业贷款借款/抵押合同、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明细;
选择“先还后贷”方式的,需提供近2个月内的商业贷款结清证明及明细;
选择“以贷还贷”方式的,需提供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直转同意书》;
其他必要资料。
推荐阅读:
“商转公”申请是否有房屋套数限制?如何认定?
我市“商转公”政策在房屋套数认定上,与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保持一致。即: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为首套房,执行首套房贷政策;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再次申请的为二套房,执行二套房贷政策。
“商转公”可以跨区县办理吗?
不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需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由于目前沧州市范围内抵押登记是按照行政区域设置的,因此“商转公”业务不可以跨区县办理。沧州市主城区(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范围内的“商转公”业务需要到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分中心(沧州市政务中心)办理;其他县市“商转公”业务到相应的管理部(分中心)办理。
“商转公”能否转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不可以。“商转公”业务只限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差额部分需借款人自行结清。
异地缴存人可否申请“商转公”?
不可以。现阶段我市“商转公”业务仅支持本市缴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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