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安居房申请材料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从业的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或者引进人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一套安居房:
(一)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海口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按照31.4平方米的标准执行。);
(二)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至少一人或者引进人才已在海南连续两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且每年在海南实际居住时间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户口本;
(4)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5)在海口市缴纳的连续两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记录。(以申请人提交申请书之日起计算,连续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记录)
2020年4月28日后取得本市户籍,其家庭成员在本市累计缴纳 36 个月(含)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 540 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 1 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户口本;
(4)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5)在海口市缴纳的连续两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记录。
相关答疑
1、海口安居房是否可以出售?
根据《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自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累计在本省缴纳个税或社保满 15年,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满 10 年的,可以上市交易。后续交易事宜,因配售方案尚未出台,尚不明确。
2、可优先安排安居型商品住房配售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安居型商品住房配售:
(一)已取得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的;
(二)在本市工作的省、部级以上劳模;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复转军人;
(三)现居住房屋经鉴定属应当拆除或停止使用的危房;
(四)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有重残人员或者属于优抚对象的;(五)其他依规定可优先安排住房的。
3、已申请秀英区安居房,如何撤销?
携带身份证原件,受理单,前来秀英区政府服务中心写一份放弃申请的情况说明即可。
咨询电话:68623427。
4、 龙华区申请安居房办理时间多久?公示需要多久?
安居房事项承诺办结时间为25个工作日,其中市级区级公示共14天,区级和市级公示前后都会有办件流转的时间,办件流转时间和公示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完成时间内。在该办件所有流程结束后会有短信通知办件办结,届时市民可在海易办登录查询办件结果
咨询电话:66568970。
5、已申请了秀英区安居房,申请进度显示挂起状态,是何原因?
1.可直接致电68623427让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具体进度。
2.若为海口市户籍,已经开始推送审批,可以通过椰城市民云,我的办件里查询办件进度。若还查询不到原因则为由于系统平台原因,所有部门审核完毕已经挂起的办件,无法看到办件流程,需要个人关注秀英区人民政府网查看近期公示名单,如果没有看到自己的名字,可以致电68623427,寻求工作人员帮助查询。区政府公示结束后,审批局会将公示名单上报市住建局,该部门将会在自己的官网进行二次公示,所以区公示结束后,请再次关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二次公示结束后才会有准购通知书,意味着自己具备购房资格。
3.市民若为非海口市户籍,我局需要等待上级部门(市住建局)通知后再进行推送至各单位并联审批。
6、秀英区安居房公示名单,出现在蓝色表格内,是什么意思?
蓝色一栏的表格为所有部门已经审核通过,但是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已满18岁,不能携带。需要上报市住建局,等候回复,再做下一次公示。咨询电话:68623427。
7、已申请秀英区安居房,如何撤销?
申请人信息栏:
1. 现婚姻状况详细勾选。单身需具体勾选到:未婚、离异、丧偶。
2.是否为基层教师及医务人员:大致坡镇、三江镇、演丰镇属于基层,其他地点不属于基层。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数:主申请人、配偶、子女未满18周岁的都要一起申请。人数多少就写多少。
4.户籍所在地:填写主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地址
5.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是否拥有自有住房:自有住房人均面积不能超过31.4平方。
6.主申请人社保或个税符合其中一项即可,两项都有缴纳也可以全部填写。配偶的社保或个税不做要求,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填写。美兰政务中心咨询电话:65391695。
8、如何取消美兰区安居房?
1.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携带安居房受理通知书以及轮候通知书(非必要,有就提供)原件、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委托书等材料到美兰政务中心一楼大厅取消申请资格。到场需填写撤销承诺书。
2.根据海口市住房保障中心指示,安居房取消申请资格后五年内不能再次申请(详情市民可以咨询海口市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68722375)。
9、咨询海易办如何申请安居房,如何查询申请结果?
1. 申请流程:登录海易办APP—点击“办事”-搜索“安居”—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相应事项办理。
2.申请完成查看进度:我的---我的办事(我的办件)---办理中/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