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购买自住住房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四)职工居住的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按国家规定增设电梯,存在个人分摊费用支出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
(六)职工被纳入石家庄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七)职工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八)满足销户条件的
1、退休的;
2、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3、出境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推荐阅读:手机提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