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发放年份
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确定,长缴长得。对应如下: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本次领取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金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标准与失业人员失业前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有关,多缴多得。南京市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为1620元/月,最高为2490元/月。缴费年限与对应的计算比例具体如下:

举个例子:小明累计缴纳了13年的失业保险,之前从未领取过失业金,失业前12个月的失业保险缴费平均基数为4494元,他本次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月应该领到的失业保险金为:4494元×50%=22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