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存基数的确定及计算口径
职工月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二)缴存基数及缴存额的上下限规定
1.职工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2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32809元),月缴存额上限为7874元(单位和个人各3937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2260元)。
2.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上限为32809元,下限为2260元。
(三)缴存比例
1.企业和职工2024年度缴存比例为5%—12%,两者缴存比例应当一致,一个单位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2.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比例按10%—24%执行。
二、办理方式
本次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各企业统一采用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请参照《2024年度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网上申报操作说明》。企业(单位)登录嘉兴住房公积金网站(点击进入),进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三、办理时间
本次年度调整集中办理时间为2024年8月8日—9月15日。
四、注意事项
各企业要重视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落实责任,规范操作。经测算核定的职工缴存基数在申报办理前需进行内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