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提取标准:
对于无房单身职工,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由1200元提高至1800元。
对于无房已婚职工,夫妻缴存双方合计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由2400元提高至36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提取总金额不超过按年计算的最高限额,单身职工21600元/年,夫妻双方43200元/年。
对于无房的多子女家庭,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
提取频率:
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为3个月。对于账户余额充足的职工,可以一次提取全年的额度。对本年度已办理过租房提取的职工,可以继续补提剩余额度。
职工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按职工与出租单位的约定,定时办理提取手续,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
注意:职工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按职工与出租单位的约定,定时办理提取手续,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
二、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购房租房支持力度
(一)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以前贷款首次首套才能上浮到60万一人,120万一户,现已取消首次首套限制。此次调整自2024年8月27日开始执行。已经申请贷款但没有发放的,根据贷款申请人意见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对于无房的多子女家庭,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
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租房提取支持政策,与我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不叠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