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积金补缴申请资料
单位为职工办理补缴业务须填制《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见附件 9)《住房公积金一般补缴清册》以及职工在本单位劳动关系存续的证明资料,其他申请资料分别对应 1-6 种补缴情形提供:
1.追溯补缴单位开户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单位证照(换发证照或者中途变更单位名称的,提供换发或者变更证照的证明资料以及新、旧证照)、核定职工补缴期间缴存基数的原始工资表。
2.因降低比例缴存、缓缴(停缴)情形需要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降低比例缴存或者缓缴的审批文件、核定职工补缴期间缴存基数的原始工资表。
3.未按规定上调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需要补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单位关于未及时上调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情况说明、核定职工补缴期间缴存基数的原始工资表。
4.补缴部分职工停缴封存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核定职工补缴期间缴存基数的原始工资表。
5.未及时为新增、调入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职工入职或者工作调入的证明、核定职工补缴期间缴存基数的原始工资表。
6.因统计错误或计算错误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单位关于统计错误或计算错误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说明、核定职工补缴期间缴存基数的原始工资表。
7.分支机构自查或稽核、审计发现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追回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时须附分支机构自查情况说明或者稽核、审计结果。
备注:如果职工补缴月数较多,补缴期间月工资无变化的,每年可以只抽样提供 2 个不连续月份的原始工资表。
来源:兰州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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