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湛江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时间
补贴时间: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补贴标准
自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 1.5 万元
注意事项:
1.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2.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3.补贴申请人名下报废乘用车应在2024年7月25 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且补贴申领期间,新购置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4.如果报废新能源车,新购燃油车,则不能享受报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