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校招考试及录用流程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和初步筛选的,参加由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的线上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5开考。
报名结束后,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未达到1:5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用人需求决定是否开考。
二、资格复审
1.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布招聘面试通知,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计划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面试。
三、面试
1.集中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
2.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依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意向录用人员,意向录用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意向录用人员。
3.对意向录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参加现场面试。对现场面试通过人员,发放校招offer,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四、体检
入职前,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录用人员体检,体检需在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如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健康体检发现有重大疾病或应聘岗位职业禁忌疾病的,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就业协议。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递补
1.如放弃现场面试、体检,或出现现场面试、体检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2.应聘人员在收到录取通知后,如未在约定的日期办理三方就业协议签署手续,将视为自动放弃入职,并取消其应聘资格。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六、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结合三方协议签订、递补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3—6个月的试用期,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