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失业保险金受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站或用手机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选择受理网点,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
2、经办机构审核申请人提交资料,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
3、符合办理条件的在业务系统办理,不符合的退回并标注退回原因,并反馈至申请人。
办理窗口
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经办窗口
办理地点: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1-312
办公电话:0663-8079567
办公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5月至10月2:30-5:30;11月至次年4月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