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的通知
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的批复》(漳住公委〔2024]7号)精神,对我市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
【优化房产查询要求】
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核定住房套数只需提供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变化对比】
核定住房套数只需提供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该政策原先仅限于购新建商品住房,此次政策适用范围调整为所有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要求的住房。
注意: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购买自住住房的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自建房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
➤政策来源:《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的通知》
➤推荐阅读:2024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10月29日)
漳州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0月29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