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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24小时热点咨询 24小时热点咨询 发表于2024-11-25 13:55:29

   享受医保待遇时间:

  参保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的,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即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成功的参保对象,从2025年1月1日起全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参保缴费成功的,从参保缴费成功次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中途参保人员按全年缴费标准参保缴费。

  未按时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的,次年停止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年度中期参保缴费人员自缴费次月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新出生婴儿在出生次月起6个月内参保并缴纳了当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其中,新出生婴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两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足额缴纳两个年度的社会医疗保险费后,从出生之日起分别按2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1)未参加江门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新入学学生,入学当年在规定的缴费期内足额缴纳下一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自当年9月1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已参加江门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次月开始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在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期间不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