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1、单位和个人连续、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
2、购买自住住房;
3、职工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放宽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阶段性)
在现行政策基础上,职工及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其名下无房或仅有1套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住房套数不超过1套;
职工及其配偶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不超过1次。
此段性政策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