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标准
1.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绍政发〔2022〕13号)精神,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1050元统一调整到1134元。
2.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10%比例向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低保边缘对象发放生活救助金,具体标准由各区政府研究确定。
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新标准及向市区低保边缘对象发放生活救助金从2023 年7月1日起执行。
温馨提示:
凡绍兴市城乡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绍兴市低保标准的,并具有绍兴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咨询或者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并提供家庭收入等有关的证明材料。
农村标准每月1134元
城镇标准每月11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