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在本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配偶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2、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仅限住宅,不包括办公用房、商业公寓及商铺等非住宅用途房屋。
相关说明
1.全市原有的稳定居住入户条件不变,增设“在本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配偶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政策条款。
2.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材料必须提供房产证件(含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3.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获得时间不受限制。即在此政策实施前获得房屋产权,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办理。
4.明确对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以及提供虚假信息、作出虚假承诺、提供变造、伪造或虚假材料的申请人的限制,以及对造假违规申请入户的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