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
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4日至2006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8.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
9.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4年11月4日):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1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12)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与庭审相关的信息化、新闻宣传等辅助性工作;
6.其他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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