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州市低收入人口保障标准是多少?
1.低保:
低保标准实行城乡一体、动态调整,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0%制定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40%。从2024年7月1日起调整为1040元/人·月,根据收入情况补差发放。
2.特困:
目前城市特困为1945元/人·月,农村特困从2024年7月1日起调整为1352元/人·月。其中分散供养领取城乡居民养老的城市特困人员实行差额发放。
3.低保边缘:
目前为1000 - 1800元/户·年。
4.支出型困难家庭:
目前为1000 - 1800元/户·年。
二、常州低收入人口范围
1.低保:
(1)家庭成员中有常州户籍的,所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2)“单人保”: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低保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重病等对象,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3)成年无业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或智力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
2.特困:
常州户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或未成年人。
3.低保边缘:
家庭成员中有常州户籍的,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低保标准2倍,家庭成员中有重病、残疾等特殊情形或人均收入不高于低保标准1.5倍的家庭。
4.支出型困难家庭:
家庭成员中有常州户籍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扣减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后,人均年收入低于年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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