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青苗过渡公寓申请条件
(一)青苗过渡公寓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40周岁(含)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2.35周岁(含)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含)以上技术职称、技师(含)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3.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其他本市各行业、各领域引进的青年人才。
(二)青苗过渡公寓申请人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办法》施行前,未在本市缴纳过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且未在本市创办领办过企业;
2.《办法》施行后,来本市创业就业,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保障性租赁住房;
5.申请人及其所在用人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未享受过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及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