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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

24小时热点咨询 24小时热点咨询 发表于2024-11-15 13:42:35

  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

  审核配租科:0792-8136274

  住房管理科:0792-8229424 

  房屋管理科:0792-8100725

  九江市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

  公租房互换居住应具备的条件

  (一)互换双方应为已交房的承租对象

  (二)互换双方无违规使用行为且无拖欠租金情况;

  (三)互换双方应具备正当互换理由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公租房互换居住对象须填写《互换承诺书》,并提前缴纳一年租金;

  (五)承租对象只能与同保障类型的承租对象进行互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