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补贴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
(3)报废汽车信息,需填写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购置新车信息,需填写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上述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2.补贴审核流程:
市商务局按照《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审核、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确定补贴金额,并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
市财政局根据市商务局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市商务局向市财政局报送资金申请时,需将资金安排意见一并报财政部江西监管局和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及时将最终兑付名单、补贴金额等信息录入系统,并将兑付结果报财政部江西监管局。
市商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以下均需市商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进度、补正信息。
逾期未申请或因申请资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且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补正信息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均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