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属于择业期的毕业生
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本科为毕业两年内,博士为毕业五年内。
应届生入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在广州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到广州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审核迁入广州市户籍:
1、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
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需要申请在职人才入户。
在职人才入户条件:
类别 | 年龄 | 在广州参保年限 | 备注 |
具有博士学位 | 50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 45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 | 40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
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 | 40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申请人可通过申报系统自行获取社保缴费记录;如系统无法获取,受理部门将自行核查;如查核无记录的,另行通知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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