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范围
房屋产权人申请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老旧住房,包括城镇住宅、农村住宅;
(二)于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改造合同;
(三)由装修公司按照合同代为购置用于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
申请方式
房屋产权人向房屋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房屋产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房屋装修、改造合同原件及相应付款凭证(正式普通发票);
(五)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附件2);
(六)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由居(村)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七)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至少包括小区、楼栋、单元、房号和施工现场等);
(八)承诺书(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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