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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申请流程2024

24小时热点咨询 24小时热点咨询 发表于2024-12-03 17:06:37

  徐州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收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附件1)、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附件2)、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承诺书(附件3)等材料。

  (二)审核。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通过审核的有关信息汇总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拨付。补贴资金实行“先预拨后清算”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各设区市常住人口规模、地区生产总值、实有住宅建筑面积进行测算,提出资金预拨分配建议并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将补贴资金预拨至各设区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形成本地区资金拨付清单,提交同级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根据拨付清单将补贴资金全额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各地区补贴资金额度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如有剩余,补贴资金将在政策实施到期后进行清算。

  (四)抽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随机抽查,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第三方进行抽查,也可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踏勘等方式对申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

  (五)退货。申请人申请补贴后退货,导致补贴额度或补贴基数发生变化的,须第一时间主动向申请单位说明,撤回申请、返还相应已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