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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是什么?

24小时热点咨询 24小时热点咨询 发表于2024-12-06 09:21:56

  成都最新发布的《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成都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所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员是指经成都市民政部门按程序认定的相关群体。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具有当地户籍;

  2、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低保边缘1类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以内(含50%)]、低保边缘2类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0%以内(含100%)]。

  因支出过大造成家庭困难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具有当地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区(市)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或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收入的60%。

  4、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条件。具体要求包括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理财产品、商业保险、个人名下的工商注册出资额等的总值人均不超过当地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倍(含10倍)‌

  本办法所称家庭,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组成,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包括未单独立户的成年未婚子女。

  成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是指那些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些人员选择在家中进行供养,而非入住集中供养机构。他们的基本生活条件、疾病治疗以及丧葬事宜由国家提供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家庭月收入低于成都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标准如下:市辖区:950元/月,其他市县:9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