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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发放

24小时热点咨询 24小时热点咨询 发表于2024-12-06 11:12:57

  用人单位为生育职工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及以上的且办理生育备案登记的女职工,生育一胎顺产享受4500元、剖宫产享受7500元,每多一胎增加1000元生育医疗费。

  产检费2000元及生育津贴于生育医疗费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用人单位,若不满足十个月规定缴费时限则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拓展消息:如何享受生育待遇

  参保人生育前需办理生育备案登记。本市生育的参保人员持生育登记服务表(或准生证),在用人单位医保网厅、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或APP、社区基层平台或各(区)县医保分中心办理生育备案登记。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按男职工进行生育备案登记,办理生育备案登记后在本地医院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

  异地生育的本市参保人员持异地生育登记服务表(或准生证)在本市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计划生育办公室进行确认,并在用人单位医保网厅、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或APP、社区基层平台或各(区)县医保分中心办理生育备案登记,办理生育备案登记后在异地医院先行垫付生育医疗费,后凭相关资料到我市医保经办部门申请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