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廉租房申请条件2025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个人或家庭可申请公租房,满足廉租租金标准的,可以按照廉租租金收费:
(一)主申请人应具有成都市“5+2”城区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人中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员;
(三)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3年内无住房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可作为共同申请人一起申请的包括以下人员:
申请家庭人员应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满18周岁的子女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家庭成员中有收监服刑、强制戒毒或法院宣告失踪等人员的,不作为申请人,但申请时需提交身份证明,核验住房情况。
租金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40%、70%和廉租租金三档实行差别化租金。
①承租人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年收入不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50%的个人,按照廉租租金标准执行;
②承租人人均年收入不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60%的家庭(个人),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的40%执行;
③承租人人均年收入不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家庭(个人),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的70%执行。
其中市场评估价格由具备资质的评估公司,根据房屋品质,结合同区域、同时间周边房屋的租金评估所得。
举例说明:以2023年成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例,人均月收入=(57000元÷12月)×50%=2375元,就可以申请廉租租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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