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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中山人才入户办理需要准备什么审核材料

24小时热点咨询 24小时热点咨询 发表于2025-01-02 18:05:21

  (一)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填写的个人入户声明书。

  (二)市人社局出具的符合人才入户资格认定材料。

  (三)其他情形

  1.申请人的实际婚姻状况与居民户口簿记载不一致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或书面说明(需本人签名)。

  2.取得人才入户资格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结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非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非婚生育说明、抚养权归属于申请人的相关证明。

  随迁未成年子女其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同时按下列情形一并提交证明材料:随抚养权属方迁移户口的,提供抚养权归属于申请人的有效证明(如有效的离婚协议书、公证书、法院判决书);随非抚养权方迁移户口的,需经抚养权属方同意,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子女户口随非抚养权方迁移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

  (四)按以下顺序登记入户地址并提交对应材料:

  落户至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如房屋产权属于申请人配偶、子女的,需同时提供与房屋产权人的关系证明、产权人身份证件。

  落户至申请人父母亲名下住宅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和子女在我市无住房证明、房屋产权人知情同意书。

  落户至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工作地人才公共户的,提供拟落户集体户户主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和子女在我市无住房证明、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在职证明(需体现申请人身份信息及企业注册标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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