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港澳通行证办旅游签注有个人旅游和团队旅游,签注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交验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除外);
3、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5、采集指纹信息;
6、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应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需提交: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公证书等)、监护人的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还应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
7、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长沙市驻扎部队的现役军人提交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XXX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8、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符合代办情形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核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9、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注:非长沙户籍办理个人旅游签注需提供居住证。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若干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的公告》,内地居民自2023年5月15日起,可以向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赴香港或澳门探亲、团队旅游、逗留、其他等4类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申报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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