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充实我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经澄迈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澄迈县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5年2月8日),驻澄迈部队现役军人配偶及澄迈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3.岗位所需学历(详见附件1);
4.退役军人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学历放宽到大专及以上;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6.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须是服务于澄迈县且期满考核合格的海南省大学生服务中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驻澄迈部队现役军人配偶及在村(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任职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2月8日)的澄迈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
7.2025年应届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截至2025年8月31日;
8.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为澄迈县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应当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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