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定向招聘残疾人,退役士兵,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
(三)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的岗位,仅面向招聘单位县(市)区所属地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月计算,即1989年2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以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2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74年2月1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请报考人员查看岗位信息表中的“年龄要求”一栏;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昆明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市级单位)》(附件1)和《昆明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县区单位)》(附件2)(两个附件以下统一简称《岗位信息表》);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4)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具体报名条件
1.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2.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参考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
3.请报考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
4.所学学科专业不在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5.《岗位信息表》中“2023—2025年毕业生”、“2025年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上载明的落款时间为2023、2024、2025年或2025年的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