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每人每月800元。
其中,南京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业(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类规上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先行试点)新引进的硕博毕业生,硕士每人每月96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学历条件:研究生可扩大至非全日制,需首次就业参保(即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和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期间均从未有过就业经历)。
小贴士:住房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因不符合补贴条件,自愿放弃领取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应向发放区(园区)人社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或在申请平台进行终止申请操作;不符合政策要求需退还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按要求退回至发放区(园区)人社部门指定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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