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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24小时热点咨询 24小时热点咨询 发表于2025-02-19 11:07:02

  乌鲁木齐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

  【所需资料】

  1.所需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明材料;

  (2)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3)提取人银行卡。

  2.注意事项:

  (1)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2)提取资金转入提取人银行卡。

  (3)可提取金额应为账户连本带息金额,提取完成后需对个人账户进行注销。

  【办理提取业务必备身份证明材料按以下规定执行】

  1.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及婚姻关系证明。

  2.作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公证的继承协议、公证的遗嘱、确认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继承调解协议书经人民法院作出司法确认的民事裁定书。账户余额(不含利息)小于 5 万元的,可一次性提取并由继承人作出书面承诺,无需公证。继承人应提供本人为法定继承人相关佐证材料如结婚证、户籍材料证明、出生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已故职工配偶、父母、子女之外的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时,应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确认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书。

  3.作为监护人提取的,应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和监护人证明材料。

  4.作为受托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应提供提取申请人和提取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资金转入提取受托人或其他人银行卡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能有效证明委托意愿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