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领条件:
1、居住证损坏或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的。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请换领居住证。
补领材料:
1.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有效身份证明
3.属居住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换领的,提交项目变更、更正证明材料
补领费用:20元(如需邮寄的,需要收取额外的邮寄费用)
补领流程:
(1)窗口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派出所5个工作日受理核实,县级公安机关3个工作日签发制证分发,2个工作日发放证件。
(2)自助受理。通过自助申报警务终端设备申报的,公安机关自接收转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县级公安机关3个工作日签发制证分发2个工作日发放证件。
补领地点:申请人居住地派出所,或寄送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