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对象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贷款条件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本区(县),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办理时间
助学贷款申请办理时间一般为7月至9月初
首次贷款办理流程
第一步:进入“国家开放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注册账号并完成登录。
图源:国家开发银行
第二步:根据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
第三步:携带凭系统导出后打印的申请表、学生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往届生携带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一位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往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办理贷款申请。
第四步:手续办理完毕后,学生持《办理回执》前往高校报到,由高校录入系统即可。
续贷办理流程
申请贷款的学生只需在区县资助管理机构完成首贷办理,以后每年都可以通过电脑或智能手机完成续贷,轻松实现远程办理。
汕头各区县教育局咨询联系电话
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汕头市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父亲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5、2个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未满18岁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
7、下岗证和低保证不是申请贷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证件,则更容易申请到贷款
8、对已办理了信用卡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除非具备下列条件:信用卡发卡行出具“办理信用卡时不需要收入证明,不需要担保,银行征信系统数据记录错误”的证明。
9、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10、所有材料不得用传真件。
11、所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章。
汕头市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1、学生提出贷款申请
2、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3、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4、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5、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
6、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
汕头市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贷款额度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申请机构汕头市就读高校或当地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