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2.已与佛山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并全职在佛山工作。其中,国内人才须经我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人事档案接收手续;外籍人才须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件,国(境)外人才每年在佛山市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
3.2023年7月6日(含)后首次在佛山市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和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不含补缴或补申报),且佛山市是参加社会保险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缴纳唯一地,参保单位、扣缴义务人与用人单位原则上一致;
4.人才所获得的职称、学历、学位须在引进前具有且已持有相关证书或佐证材料,证书或佐证材料的签发日期须早于人才劳动或聘用合同期限起始日期、首次在佛山市参加社会保险日期和首次在佛山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日期;
5.在佛山市申报工资薪金所得收入不为零;
6.在佛山市工作期间,在市外领取劳务报酬不高于佛山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收入的;
7.在佛山市创业的人才,所创企业正常经营。
所需材料:
1、佛山市全职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本人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有效信息页;
4、个人资质佐证材料(获得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佐证材料、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自主评审授权文件或备案佐证材料等);
5、本人正在履行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6、属国(境)外人员的,提供出入境记录、薪酬证明(银行流水)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件;
7、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8、办理人事档案接收手续相关凭证;
9、来佛山市创业的人才,须提供所在单位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税收完税证明;
10、人才有外市劳务纳税记录(劳务报酬所得、偶然所得)的,需提交薪酬证明(银行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