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材料:身份证、提取人的储蓄卡
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材料:身份证、提取人的储蓄卡、借款合同、加盖业务印章的还款明细(含最近1个月还款明细记录)、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复印件1份、《个人信用报告》一份。若《个人信用报告》不显示公积金贷款情况的,职工本人可通过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查询打印贷款情况。
特殊情况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1.首次提取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的储蓄卡、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
2.借款人无公积金只取配偶的或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
3.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需提供商业贷款银行出具加盖业务印章的还款明细(含最近1个月还款明细记录)。
4.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配偶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的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温馨提示:
非首次提取、非结清提取均可在开封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中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提取需到柜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