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一:租住商品住房,租赁合同未在“清远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所需材料
1.缴存人身份证。
情况二:租住商品住房,租赁合同已在“清远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所需材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清远市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房租发票;
4.缴存人子女出生证明或合法收养文书(申请多子女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时提供)。
情况三: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所需材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收据或房租发票。
情况一:租住商品住房,租赁合同未在“清远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所需材料
1.缴存人身份证。
情况二:租住商品住房,租赁合同已在“清远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所需材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清远市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房租发票;
4.缴存人子女出生证明或合法收养文书(申请多子女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时提供)。
情况三: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所需材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收据或房租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