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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12月鄞州租房补贴续报人员申报材料有哪些?

24小时热点咨询 24小时热点咨询 发表于2025-03-21 14:35:16

  2024年7-12月鄞州租房补贴续报人员申报材料有哪些?

  续报人员申报材料(材料未提交者,不享受本期津贴)

  (1)鄞州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时间为2024年7月—12月);续报人员若未在区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提供2024年7月—12月的个税完税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入库税务机关需显示“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字样,否则概不受理)。

  (2)《租房补贴承诺书》

  已购房人员无需提交《租房补贴承诺书》。

  若往期申报时已经提交过购房合同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交,只要在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上手写备注即可。

  若在2024年7月1日以后新购买房屋的,期房需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至少从购房合同第一页复印至有交付日期的那一页),二手房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至少复印第一、第二页)。租房补贴享受未满36个月的,按购买住房并交付达到半年的当月起停止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