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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教育系统编制教师招聘报名有哪些条件?

24小时热点咨询 24小时热点咨询 发表于2025-03-25 13:36:03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

  (四)具备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以博士研究生、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以境外学历报考的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报名时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并提供证书复印件。毕业时间、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五)专业对口,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优秀教育人才所学专业或现任教科目(指教师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但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如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与参考目录(附件4)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位证书(如有)及成绩单(附两者由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

  毕业生需提供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所学专业无单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该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六)毕业生在校期间成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科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

  2.学科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

  (七)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义务教育阶段、十二年一贯学段岗位的,须具备初中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中职学段岗位的,须具备高中或中职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以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报名时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表(附件1)。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南海区在编在职教师(含试用期);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8.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9.限制招录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