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生育保险待遇参保女职工:
参保女职工发生的产前检查费,定额支付标准为550元。
对住院分娩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100%。住院分娩医疗费以外的其他符合规定的住院生育医疗费,按照职工医保普通住院政策报销。
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天数为98天,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即≤112天)流产的,享受生育津贴天数为15天;怀孕4个月以上(即>112天)引产的,享受生育津贴天数为42天。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参保职工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门诊定额支付标准为:
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避孕术)60元,门诊人工流产同时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避孕术)72元;门诊人工流产手术,一级医院37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430元。
住院定额支付标准为:
住院人工引产手术,一级医院1200元、二级医院1400元、三级医院1600元;双侧输卵管节育术700元,输精管绝育术350元,复通手术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