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办法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由各有关市县招生办根据公安部门对考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审查的结果、考生学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4月30日前,有关市县招生办要完成审查确认工作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5月10日前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造册上报省考试局。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
1.符合我省2025年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脱贫地区有常住户籍连续满3年(2025年8月31日往前推算);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市(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省脱贫地区包括五指山市、临高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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