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配售型保障房的申请条件
珠海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要面向两类人群:
1.在本市无房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
2.各类引进人才
两类人群的申请条件:
1.户籍居民需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2个月,且无自有住房;
2.各类人才需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保
【拓展材料】
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下称住房困难家庭类)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落户3年以上,共同申请人可为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
(二)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除外。
符合前款规定,年龄30周岁以上的单身居民,可以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孤儿年满18岁后,如符合前款规定可独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