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要什么材料?
申请人将准备齐全的资料提交到所属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如实填写《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登记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续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查);申请人的中专以上学历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一、二、三级评价证书(之一)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申请人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为期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及社保缴纳凭证。
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需要提供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认定材料。属重大疾病的,需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提交婚姻状况证明资料,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明;目前单身的需提供单身居民承诺书(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裁定)书复印件,子女归男方或女方抚养,但实际生活中是由女方或男方抚养的,需居委会调查清楚后开具证明;丧偶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