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独生子女证有什么补贴和待遇?

24小时热点咨询 24小时热点咨询 发表于2025-04-10 18:54:36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1.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2.5元至5元的奖励金,或者给予总额不低于300元的一次性奖励;

  2.在招工、录(聘)用、解决住房、扶贫、救济以及子女入托、入学、养老、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3.居民年老后,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养老保险、发给奖励扶助金等方式,对其生产、生活、就医等给予照顾;

  4.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增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5.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夫妻双方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扶助保障制度,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社会保险、按照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等方式,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帮助。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农村独生子女/双女家庭补贴

  ➤家庭奖励扶助

  补贴对象: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

  补贴标准:

  1.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2.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补贴对象:户口在重庆市域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补贴标准

  重庆市自实行这项地方政策以来,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参照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父母扶助金标准执行。

  1.独生子女三级及以上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320元

  2.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2960元

  ➤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扶助

  补贴对象: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父母。

  补贴标准

  参照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父母扶助金标准执行。

  重庆市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扶助10320元

  ✍其他补贴

  各区可能还有相关补贴,可咨询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