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人才留学费用补贴标准+对象:
自2024年6月1日起,对首次新引进(事业单位须为通过公开招聘或依据有关人才政策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烟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的符合条件的重点海外高校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且学制2年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均不含各级财政资助公费出国留学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15万元、6万元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
特殊要求:
1.申报人须在国(境)外正规高校全日制就读。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或联合培养在国(境)外学习时间不足6个月(180天)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2.申报人须签署并提交非公派留学声明,保证确属个人自费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