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
(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会计、校医岗位除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和2025年毕业的留学人员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参加应聘,但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逾期未提供的,予以解聘;其他人员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条件。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学位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即本科对应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对应博士学位)。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会计、校医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5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户籍不限。
(五)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六)台州市内正式在编教师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临海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
2.临海市教育系统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已签约人员。
3.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毕业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与应聘岗位之间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2025台州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