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海县幼儿园招生录取顺序一览
录取顺序
公办幼儿园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以下顺位录取
第一顺位:适龄儿童为本区域户籍对象,且父(母)在本区域内购房。
第二顺位:适龄儿童为本区域户籍对象,且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区域内购房。
第三顺位:适龄儿童仅为本区域户籍对象或仅有父(母)房产。
第四顺位: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区域内购房。
符合配套幼儿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优先录取,小区业主子女按小区房产取得时间先后录取(以父母房产优先)。有剩余学位按以上顺位录取适龄儿童。
在录取过程中,同顺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本顺位可招生人数时,全额录取;同顺位报名人数大于本顺位可招生人数时,本顺位对象全部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委托公证处全程操作)。第一阶段统一招生结束后,适龄儿童入园名单由各招生区域向社会公示(5月15日— 19日),入园通知书由录取幼儿园发放,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