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珠海金湾区公办转学插班报名条件是什么?
公办转学插班申报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可申请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由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一)金湾区户籍学生:目前在区外学校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或已在金湾区公办学校就读,因父母新购置全权房产,房产所在的新学区与原学区距离过远且房户一致的学生。
(二)金湾区内符合珠海市、金湾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详见附件1、2)。
(三)以下情况不予转学:1.已有金湾辖区公办学校学籍,在申请转入学区内无新购置的完全产权房产,仅进行区内户籍迁移的学生不予转学。
2.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不予转学。
3.已在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政策性照顾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
民办转学插班申报条件
(一)具有金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不具有金湾区户籍的,其父母(或监护人)一方应具有金湾区范围内合法的居住或工作证明。